鹏华香港银行指数(LOF)(501025)
鹏华香港银行指数(LOF)(50
伴随近1年来持续的人民币贬值与资产慌压力,港股逐渐成为内地资金进行全球资产配置的理想选择之一,新上线的鹏华香港银行指数(LOF)(501025)详情如下:
鹏华香港银行指数(LOF)(501025)
投资目标:
紧密跟踪标的指数,追求跟踪偏离度和跟踪误差最小化,力争将日均跟踪偏离度控制在0.5%以内,年跟踪误差控制在6%以内。
投资范围:
本基金主要投资于标的指数成份股、备选成份股。为更好地实现投资目标,本基金可少量投资于非成份股(包括港股通标的股票和中国证监会核准发行的股票)、固定预期年化预期收益资产(国债、金融债、企业债、公司债、次级债、可转换债券、可交换债券、分离交易可转债、央行票据、中期票据、短期融资券(含超短期融资券)、资产支持证券、质押及买断式回购、银行存款(包括银行定期存款、银行协议存款、银行通知存款等)等)、股指期货、权证以及法律法规或中国证监会允许基金投资的其它金融工具(但须符合中国证监会的相关规定)。如法律法规或监管机构以后允许基金投资其他品种,基金管理人在履行适当程序后,可以将其纳入投资范围。
分红政策:
1、在符合有关基金分红条件的前提下,本基金管理人可以根据实际情况进行预期年化预期收益分配,具体分配方案以公告为准,若《基金合同》生效不满3个月可不进行预期年化预期收益分配;
2、本基金预期年化预期收益分配方式分两种:现金分红与红利再投资,登记在登记结算系统基金份额持有人上海开放式基金账户下的基金份额可选择现金红利或将现金红利自动转为基金份额进行再投资;若投资者不选择,本基金默认的预期年化预期收益分配方式是现金分红;登记在证券登记系统的场内基金份额持有人上海证券账户下的基金份额,只能选择现金分红的方式,具体权益分配程序等有关事项遵循上海证券交易所及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的相关规定
3、基金预期年化预期收益分配后基金份额净值不能低于面值,即基金预期年化预期收益分配基准日的基金份额净值减去每单位基金份额预期年化预期收益分配金额后不能低于面值;
4、每一基金份额享有同等分配权;
5、法律法规或监管机关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在对基金份额持有人利益无实质不利影响的前提下,基金管理人可调整基金预期年化预期收益分配原则和支付方式,不需召开基金份额持有人大会。
基金费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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