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意外伤害保险范围、2021意外伤害保险范围

2021-01-21 16:22:17 admin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指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因遭受非本意的,外来的,突然发生的意外事故,致使身体蒙受伤害而残废或死亡时,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付保险金的保险。

人身意外伤害保险是指被保险人在保险有效期内,因遭受非本意的,外来的,突然发生的意外事故,致使身体蒙受伤害而残废或死亡时,保险公司按照保险合同的规定给付保险金的保险。

人身意外保险能够保障我们在日常生活工作中遇到的意外风险,在一定程度上减轻因为意外对我们导致的经济损失,比如前几天的公交急刹导致女子死亡事件,如果有一份意外险,那么该已故女子也能为家庭获取一份保险金。在意外和明天不知哪个先到的情况下,购买一份意外险保障我们的生活,是非常有必要的。

意外伤害保险范围是什么?

1、死亡给付: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死亡时,保险人给付死亡保险金。

2、残废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残废时,保险人给付残废保险金。

3、医疗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支出医疗费时,保险人给付金。意外伤害医疗保险一般不单独承保,而是作为意外伤害死亡残废的附加险承保。

4、停工给付: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暂时丧失劳动能力,不能工作时,保险人给付停工保险金。

通常,人身意外保险保障范围及意外险责任范围包括意外身故、意外伤残、意外医疗、意外住院津贴四种。消费者因遭受意外伤害造成残疾,保险公司将根据残疾等级给付一定保险金;因遭受意外伤害支出医疗费,保险公司根据实际情况酌情给付,一般含有意外门诊和意外住院两种医疗报销责任。意外伤害保险赔偿范围1、身故赔偿:

被保险人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身故的,保险人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且自该事故发生日起下落不明,后经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保险人按保险金额给付身故保险金。被保险人身故前已领有残疾、烧烫伤保险金的,身故保险金为扣除已给付保险金后的余额。2、伤残赔偿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180日内因该事故造成保险合同所附《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表》所列残疾程度之一者,保险人按该表所列给付比例乘以保险金额给付残疾保险金。

被保险人如在本次意外伤害事故之前已有残疾,保险人按合并后的残疾程度在《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表》中所对应的给付比例给付残疾保险金,但应扣除原有残疾程度在《人身保险残疾程度与保险金给付表》所对应的残疾保险金。

3、烧烫伤赔偿

被保险人因遭受意外伤害事故,造成保险合同所附《意外伤害事故烧烫伤保险金给付比例表》所列烧烫伤程度之一者,保险人按该表所对应的烧烫伤程度及下列约定给付烧烫伤保险金。

被保险人因同一意外伤害事故导致烧烫伤或残疾的,无论是否发生在身体同一部位,保险人仅按给付金额较高的一项给付保险金。被保险人因不同意外伤害事故烧烫伤且发生在身体的同一部位时,保险人给付其中较高一项的烧烫伤保险金。

前次烧烫伤保险金的金额较高的,保险人不再给付后次的烧烫伤保险金。被保险人因不同意外伤害事故烧烫伤且发生在身体的不同部位时,保险人给付各项保险金之和,但给付金额总数以保险金额为限。欢迎点击在线咨询,免费获得保险专家服务。惊喜享不停,投保更轻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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