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什么是工伤保险和团体意外险?有什么区别?用案例秒懂

2021-05-25 16:33:57 admin
工伤保险是在外打工人经常会听到的一种保险,除此之外一些保险公司也会给员工购买团体意外险,那么什么是工伤保险和团体意外险?有什么区别?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工伤保险是在外打工人经常会听到的一种保险,除此之外一些保险公司也会给员工购买团体意外险,那么什么是工伤保险和团体意外险?有什么区别?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

工伤保险和团体意外险的投保人均为雇主,那么这两种保险到底有什么区别?小编带大家一起来看看吧。

什么是工伤保险和团体意外险?

工伤保险,是指劳动者在工作中或在规定的特殊情况下,遭受意外伤害或患职业病导致暂时或永久丧失劳动能力以及死亡时,劳动者或其遗属从国家和社会获得物质帮助的一种社会保险制度。

团体意外险,是一种以团体方式投保的人身意外保险形式,而其保险责任、给付方式则与个人意外伤害保险相同。

工伤保险和团体意外险有什么区别?

1、性质不同

工伤保险属于社会保险,团体意外险属于商业保险。2、购买义务不同

工伤保险是国家强制要求购买的险种,而团体意外险则采用自愿购买。3、理赔事由不同

工伤保险的理赔事由是工伤事故,而团体意外险的理赔事由则是保单约定的事故。4、保障范围不同

工伤保险的保障范围是受雇工作期间(含上下班期间),团体意外险的保障范围是24小时意外。

从上述对比可以看出,工伤保险和团体意外险在性质、购买义务、理赔事由和保障范围上均不相同,上述两种保险的投保人均为雇主,被保险人均是员工。

团体意外险等同于雇主免赔吗?

1、公司仅仅是团体意外险种的投保人,而非被保险人,无权直接向保险公司索赔。

案例:深圳市顺建建筑劳务分包有限公司与永诚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深圳分公司人身保险合同纠纷案。

2013年10月15日,顺建公司因承建深圳市宝安区某某地C区,为工地工人向永城保险投保了建筑工程团体意外险,保险期间自2013年10月16日起至2016年4月2日24时止。2013年10月26日,该工地工人杜某某在工地工作时,因被搅拌机绞伤左手食指、中指、环指及小指,在武警广东边防总队医院住院治疗,并被鉴定为十级伤残。后双方因理赔问题引起纠纷,诉至法院。

法院认为,顺建公司在永城保险处购买的建筑工程团体意外伤害保险属于人身意外伤害险。人身意外伤害险指在保险期内因发生意外事故致使被保险人死亡或伤残,由保险人按保险合同给付给被保险人保险金的保险。被保险人是雇员,既可以由雇主为雇员投保,也可以由雇员为自己投保。该险不同于由被保险人代替雇主承担责任的雇主责任险,不能免除雇主应承担的赔偿责任。

2、团体意外险属于人身保险范畴,受益人只能是劳动者,用人单位不得对于保险金予以抵扣。

案例:深圳市宝骊达物流有限公司与世强劳动纠纷案。

在该案件中,宝骊公司申请认为:宝骊公司已为被申请人购买了商业团体意外险,因此,商业保险的理赔数额,应当与工伤待遇赔偿金进行抵扣。抵扣后的余额才是宝骊公司实际支付给姚世强的赔偿数额,请求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依法撤销该裁决。

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认为,商业保险和社会工伤保险具有不同的性质,两者在法律关系、支付条件、支付主体、适用法律等方面均存在不同。申请人购买的商业保险,属于人身保险范畴,受益人只能是劳动者。如果用人单位将该理赔金额予以抵扣,则变相的成为了商业保险的受益人,这与保险的性质不相符。故,即使商业团体意外险获得理赔,也不应予以抵扣。

小编小结

雇主在团体意外险中是投保人,被保险人是员工。雇主作为投保人仅有缴纳保费的义务,没有向保险公司索赔的权利,也不能主张在其应承担的赔偿中对团体意外险已经赔偿的部分予以扣除。因此,团体意外险,只能是一种员工福利,并非雇主维护其自身权益的手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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