平安建筑工程团体意外险怎么样?平安建筑工程团体意外险记名吗?
平安
平安建筑工程团体意外险怎么样?建筑工程团体意外险是平安保险新推出的一款产品,提供意外身故和伤残保险金、还有可选责任,猝死保险金。
平安建筑工程团体意外险要针对工程项目在建设过程中,可能出现的因自然灾害和意外事故造成的物质损失和依法应对第三者的人员伤亡或财产损失承担的经济赔偿责任提供的一种综合性保险。
一、平安建筑工程团体意外险怎么样?
平安建筑工程团体意外险为从事土木、水利、道路、桥梁等建筑工程施工、线路管道设备安装、构筑物建筑物拆除和建筑装饰装修的企业员工提供人身保障,均可作为投保人为其在工程项目施工现场从事管理和作业并与施工企业建立劳动关系的人员,向平安保险公司投保平安建筑工程团体意外险。
二、平安建筑工程团体意外险保什么?
(1)基本部分
1. 意外身故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从事建筑施工或从事与建筑施工相关的工作,以及在施工现场或在指定的生活区域内,因遭受意外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 180 日(含第 180 日)内因该事故身故的,按约定的意外身故保险金额给付意外身故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保险责任终止。
2. 意外伤残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从事建筑施工或从事与建筑施工相关的工作,以及在施工现场或在指定的生活区域内,因遭受意外事故,并自事故发生之日起 180 日(含第 180 日)内因该事故造成《人身保险伤残评定标准及代码(JR/T0083—2013)(中国银行保险监督管理委员会发布,保监发〔2014〕6 号)所列伤残类别的,依照该标准规定的评定原则对伤残类别和等级进行评定,并按评定结果所对应该标准规定的给付比例乘以其意外伤残保险金额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如治疗仍未结束的,按事故发生之日起第 180 日的身体情况进行伤残鉴定,并据此给付意外伤残保险金。(2)可选部分
1. 猝死保险金
被保险人在从事建筑施工或从事与建筑施工相关的工作,以及在施工现场或在指定的生活区域内发生猝死 ,按其猝死保险金额给付猝死保险金,对该被保险人的保险责任终止。
三、平安建筑工程团体意外险免责条款
因下列情形之一,造成被保险人身故、伤残的,保险公司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
(1)投保人对被保险人的故意杀害、故意伤害;
(2)被保险人故意自伤、故意犯罪或者抗拒依法采取的刑事强制措施或自杀,但被保险人自杀时为无民事行为能力人的除外;
(3)被保险人殴斗、醉酒,主动吸食或注射毒品,以及上述行为导致的事故;
(4)被保险人酒后驾驶机动车、无合法有效驾驶证驾驶机动车,或驾驶无合法有效行驶证的机动车;
(5)战争、军事冲突、恐怖袭击、暴乱或武装叛乱;
(6)核爆炸、核辐射或核污染;
(7)被保险人因妊娠(含宫外孕)、流产、分娩(含剖宫产)导致的伤害;
(8)被保险人因医疗事故、药物过敏或精神和行为障碍(依照世界卫生组织《疾病和有关健康问题的国际统计分类》第十次修订版(ICD-10)确定)导致的伤害;
(9)被保险人未遵医嘱,私自使用药物,但按使用说明的规定使用非处方药不在此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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