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宾养老保险,宜宾养老保险缴费基数
宜宾养老保险,宜宾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基本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保险、生育保险的缴费基数上下限按照上年度四川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进行实时调整。
宜宾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参加基本养老保险、生育保险、失业保险的职工按本人2017年工资性收入的月平均水平确认基数,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按照2017年四川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00%(17908元/月)确定,下限按照2017年四川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60%(3582元/月)确定。
参加基本医疗保险的职工按本人2017年工资性收入的月平均水平确认基数,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按照2017年四川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300%(17405元/月)确定,下限按照2017年四川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平均工资的80%(4775元/月)确定。
参加工伤保险的职工按本人2017年工资性收入的月平均水平确认基数,其中缴费基数上限按照2017年宜宾市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的300%(13549元/月)确定,下限按照2017年宜宾市城镇全部单位就业人员年平均工资的100%(4516元/月)确定。
宜宾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公司缴19%,个人缴8%;
失业保险:公司缴0.6%,个人缴0.4%;
工伤保险:公司缴根据行业,个人不缴;
生育保险:公司缴0.5%,个人不缴;
医疗保险:公司缴7%,个人缴2%。
宜宾市企业职工社会保险缴费标准
宜宾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基数
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基数可在四川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40%(2388元)、50%(2985元)、60%(3582元)、70%(4179元)、80%(4775元)、90%(5372元)、100%(5969元)自行选择缴费基数档次,
基本医疗保险缴费基数以四川省城镇非私营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80%(4775元)。
宜宾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比例
养老保险:个人缴20%;
医疗保险:个人缴8.5%。
宜宾市灵活就业人员社会保险缴费标准
按照最底缴费标准计算
养老保险:2388*20%=477.6元/月
医疗保险:4775*8.5%=405.875元/月
总计:477.6+405.875=883.475元/月
(注明:以上文章来源网络历史信息整理,仅供参考,请以最新内容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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