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险业一季度发展好于预期 将持续加强偿付能力监管
2023年一季度,保险业发展好于预期,原保险保费收入同比增长9.2%,险资年化综合投资收益率达到5.24%,呈现回升向好态势;同时,偿付能力充足率降幅已明显收窄。
来源:证券时报
近日,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下称金监总局)召开偿付能力监管委员会工作会议,分析整体保险业、重点公司的偿付能力和风险状况。会议指出,2023年一季度,保险业发展好于预期,原保险保费收入同比增长9.2%,险资年化综合投资收益率达到5.24%,呈现回升向好态势;同时,偿付能力充足率降幅已明显收窄。
金监总局表示,未来将持续加强偿付能力监管,形成偿付能力硬约束,促进保险业高质量发展。险企多渠道补充资本
最新数据显示,截至2023年一季度末,纳入前述会议审议的185家保险公司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90.3%,平均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为125.7%;实际资本为4.7万亿元,最低资本要求为2.47万亿元。财产险公司、人身险公司、再保险公司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227.1%、180.9%和277.7%;平均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分别为196.6%、109.7%和240.9%。
证券时报记者梳理近两年保险业平均综合偿付能力充足率、核心偿付能力充足率发现,自2021年以来,保险业这两项数据呈逐季下降趋势。
去年一季度正式执行的《保险公司偿付能力监管规则(Ⅱ)》(简称偿二代)二期工程,是险企偿付能力充足率水平下行的重要因素。偿二代二期工程完善保险公司偿付能力风险管理要求,新增资本规划要求,促进保险公司提高风险管理能力的同时,也导致不少险企偿付能力下滑。
为提高企业偿付能力,今年以来,多家险企以增资、发债的形式补充资本。据记者不完全统计,仅原银保监会及下设派出机构批复同意增资请示的险企就有6家,分别为:1月3日,原北京银保监局批准爱心人寿保险注册资本从17亿元增加至20.2亿元;1月10日,原银保监会公布关于中国人寿财产保险变更注册资本的批复,同意该公司增加注册资本90亿元,由188亿元变更为278亿元;3月2日,原银保监会同意阳光保险集团增加注册资本约11.5亿元;3月8日,原银保监会同意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增加注册资本约4.78亿元;3月30日,原上海银保监局批准瑞再企商保险注册资本从6.69亿元增加至7.7亿元;4月11日,原贵州银保监局批准华贵人寿注册资本从10亿元增加至20亿元。
此外,紫金财产保险、中华联合人寿保险、农银人寿保险、中国财产再保险、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发行资本补充债券的请示同样获得批复。这几家险企均在全国银行间债券市场公开发行10年期可赎回资本补充债券,发行规模从6亿元至100亿元不等,其中,中国太平洋财产保险发行规模最大,为不超过100亿元。一季度原保险保费收入1.95万亿增9.2%
此前业内认为,险企依靠增资、发债来增强偿付能力并非治本之策,长期来看,保险业企业仍需要提升自身“造血”能力。事实上,此次偿付能力监管委员会工作会议就指出,2023年一季度,保险业发展好于预期,实现原保险保费收入1.95万亿元,同比增长9.2%。一季度保险资金年化综合投资收益率为5.24%,呈现回升向好态势。偿付能力充足率降幅明显收窄,保持在合理区间。
从保险业风险综合评级来看,今年一季度,纳入会议审议的保险公司数量由去年四季度末的181家增加至185家,但就结果而言,综合评级为“风险较大”和“风险严重”的C类和D类公司数量保持稳定,去年四季度末和今年一季度末均为16家和11家。
此次会议是金监总局5月18日揭牌后召开的首次工作会议。金监总局指出,未来将按照党中央赋予的新职责、新使命,坚决落实金融监管体制改革决策部署,加强保险公司功能监管和穿透式监管,形成偿付能力硬约束,促进保险业高质量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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