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己买了意外险被车撞,被车撞了车险理赔后还能报意外险吗?
随着生活水平变好,人们的保险意识也逐渐提高,保险成了家庭的标配,特别是价格低,保障高的意外险,格外受人们欢迎,因为意外无所不在,风险说来就来。
谁也不敢保证,意外和明天哪个先来!
可是如果自己买了意外险,走路被汽车撞伤,损失该怎么赔?
汽车这一方的保险,赔偿我钱是铁定的,那么赔偿之后,我的意外险还能赔吗?
能不能赔,要分为以下几种情况。第一,仅仅是撞轻伤,车险全责赔付全部的医疗费,医院的发票给了对方保险公司。那么自己的意外险,就没法赔了。
如果汽车一方不是全部责任,仅赔付了一部分医疗费,那个剩余的费用,可以由自己的意外险赔偿。这需要由汽车的保险公司提供理赔分割单,当做理赔发票使用。
汽车方和自己的意外险累计医疗赔付不会超过我们住院的总花费。
但是如果汽车一方没有走保险,选择了私了。那么医疗发票还留在我们手里,我们拿着发票去报意外险,保险公司还是会给报的。
但是一般出现人伤的情况,很少有车主会选择私了,后患无穷啊。
如果自己的意外险包含住院津贴,再加上汽车一方给的误工费等,总金额会超过住院发票金额。第二,如果是撞成伤残。不管是不是汽车全责,自己的意外险只要有伤残责任,汽车一方除了赔医药费,误工费等,还要再按伤残等级赔钱。
自己的意外险,也要按伤残等级赔钱,两家是不冲突的。第三,如果是被撞身故。也和伤残一样,死亡赔偿金是俩保险公司各给各的,互不冲突。
车险给的死亡金是按照当地收入标准给付,意外险是根据投保的身故保额给付,俩金额不一样。
人的生命是无价的,不存在超额问题。这也体现了医疗险的补偿性质,身价险的按额给付性质。
交通事故赔偿后意外伤害赔偿还可以赔偿,一般是并行赔偿,不重复赔偿,交通事故赔偿是侵权责任赔偿,意外伤害保险是保险的合同关系,建立了保险关系则形成了赔偿责任义务关系。根据《保险法》第四十六条 被保险人因第三者的行为而发生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等保险事故的,保险人向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给付保险金后,不享有向第三者追偿的权利,但被保险人或者受益人仍有权向第三者请求赔偿。
所以,不用担心自己买了意外险没用。何况很多时候,意外是自己的疏忽或者不可抗力造成的,没有第三者赔偿的时候,又没有保险,损失就要自己承担。
有钱的时候,适当的拿出一部分来买点保险,化解家庭风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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